辦理流程:登入選課系統→課程加退選→停修課程申請表印製→列印申請表,
經由任課教師簽核→系所主管簽核→申請表繳至課務組 注意事項:
1.一學期以一科為限,停修後之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(大一~大三每學期16學分以上,大四每學期9學分以上)。 2.已辦理減修學分數者,不得再辦理停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