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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國立中央大學第二專長抵免通識課程相關注意事項

2021/2/24

國立中央大學—第二專長抵免通識課程 依據本校共同必修科目選修辦法第七條「修畢第二專長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經申請並審查通過後,得免修通識課程(選修科目)至多6學分」。得抵免之學分課程如下表所列: 以下所列之課程,須修畢第二專長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才能依規定辦理抵免,未完成者無法抵免通識課程。

第二專長名稱/課號/課程名稱 法律-LG5086行政法;LG5087民法總則;LG5088刑法總則;LG5089憲法 藝術史實務-AR0021西方藝術理論與批評;AR0022 中國現代藝術; AR0024美術館歷史與實務;AR0028數位化藝術史;AR0030文化場館營運與實務;AR0031節慶活動與策展實作 能源科技-ME2073熱力學I 備註:課程於學期間陸續更新。